服务热线:
0531-85912958
栏目导航
联系我们
服务热线
0531-85912958
电话:0531-85912958
传真:0531-85912958
地址: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小清河北路99号
当前位置:主页 > 新闻动态 > 行业动态 >
煤气发生炉加压机房注意事项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2-12-02
煤气发生炉加压机房注意事项
 
        加压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:加压机起动前空气鼓气鼓风机必须处于正常运行,煤气总产量不得小于3000m3/h。
(1)加压机准备起动前停止机房一切检修工作。
(2)检修时凡有煤气通过的设备系统,事先必须吹扫,采样分析一氧化碳(CO)含量不得超过0.6%,超标时严禁折卸。
(3)加压机检修时进出口阀门必须关严。
(4)任何带有煤气的阀门或排水阀门开动必须二人执行,其中一人监护。
(5)加压机经二次起动仍起动不起来,严禁再次起动。
(6)当工艺参数不正常时应及时报告班长。
(7)加压机房内严禁存放油桶及其它杂物。
(8)机房内严禁烟火,检修设备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手续。
(9)机房内必须通风良好。


Copyright @ 2018-2025 济南万硕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权所有备案号:鲁ICP备17019087号-1
电话:0531-85912958 传真:0531-88604686
全国统一服务热线:4008-086-958
地址: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小清河北路99号 济南万硕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欢迎您来电咨询!